托收承付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金融   >  结算业务   >  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


字号:      

托收承付

业务概述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业务范围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业务特色

1.托收承付每笔起点金额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起点金额为1000元。

2.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或其他有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