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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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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资指南

一、凭证式国债兑取有讲究

1、到期兑取
   
投资者持发行期内购买的凭证式国债到期兑取时,可在兑付期内到原购买点办理。凭证式国债没有统一规定的到期日,投资者在发行期内的购买日期(哪月哪日)即为到期日期,从购买日起按债券期限(几年)对月对日计算。投资者可在从到期日起的兑付期内到原购买点办理兑付。故投资者应留意凭证式国债的购买日期。到期时利息按规定利率计算,逾期不加计利息。

投资者持发行期结束后购买的凭证式国债,到期兑取时可在兑付期内到原购买点办理。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和相应档次利率计算,利息最长计算到兑付期的最后一日。如果投资者在兑付期内没有办理兑取事宜,可在原购买点问清延期兑付的地点和办法。延期兑取需付少量手续费。

    2
、提前兑取

   
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后如需变现,可随时到原购买点全额提前兑取,不能部分提前兑取。提前兑取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和相应的利率档次分档计息。投资者应清楚各个档次的利率,和掌握提前兑取的利息计算方法。投资者要求提前兑取,可持“凭证式国债收款凭单”和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兑付手续。
 
   
凭证式国债到期或提前兑取的手续和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兑取类似。只是在提前和逾期利息的计算上有较大差别。

二、国债净价交易

所谓国债净价交易,就是一种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也就是将国债成交价格与国债的应计利息分解,让交易价格随行就市,而应计利息则根据票面利率按天计算,从而使国债的持有人享有持有期间应得的利息收入。因此,在净价交易条件下,由于国债交易价格不含有应计利息,其价格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国债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

早在1993年,财政部首次通过19家国债一级自营商,借助STAQ系统采取过净价交易方式;此次通过深、沪证券交易所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1、实行国债净价交易符合国际惯例,特别是附息国债实行净价交易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国债市场发达国家的基本经验。

2、国债净价交易下的成交价格总是围绕着国债面值上下波动,反映了市场利率的变化对国债价格的影响。

3、净价交易方式能清楚地勾画国债交易中卖方的收益程度和买方的支付成本,使买卖双方的利益比较明确。对卖方来说,其得到的收益包括买方支付的成交价格和持有期间应得的利息;对买方来说,其付出的成本也包括向卖方支付成交价格和卖方持有期间应得的利息。

4、实行净价交易能分辨出国债交易中的资本收益和利息收益,为税务处理提供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规定:“国债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在净价交易方式下,将国债成交价格与应计利息分开,有利于税收方面的财务处理。

三、国债回购交易

国债回购交易是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亦即债券持有者(融资方)与融券方在签订的合约中规定,融资方在卖出该笔债券后须在双方商定的时间,以商定的价格再买回该笔债券,并支付原商定的利率利息。
   
上证所开办的回购业务采用标准化国债(综合债券)抵押方式,不分券种,统一按面值计算持券量进行融资、融券业务,即融入资金与抵押国债的面值比例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