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欢欣股舞”人民币理财计划(2013年第二十五期)产品到期公告
尊敬的客户:
我行发行的广发银行“欢欣股舞”人民币理财计划(2013年第二十五期)于2013年4月12日起息,理财期限最长1年,最短3个月。产品到期收益率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收益条款计算得出,最高年化收益率为7.0%。本产品存续期内,至2014 年4月15日本产品挂钩的一篮子股票表现未符合终止条件,本产品未提前终止;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收益条款计算得出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42%。
现将存续期内产品运作情况公布如下:
本产品收益与一篮子股票相联结,股票分别为:中国平安 (股票代码2318.HK),盈富基金(股票代码2800.HK),中国移动(股票代码0941.HK),产品按月提供4个观察期,顺序观察,若观察期的期末观察日发生提前终止触发事件,产品在该观察日自动提前终止,银行将在产品自动终止后的2个工作日内返还100%本金,并按表一中的收益率进行支付。若未发生提前终止触发事件,则产品继续运作,进入下一观察期。若在最后一个观察期仍未发生提前终止触发事件,则银行到期返还100%本金,产品年化收益率=理财期限内的有效累积日的天数( n )/ 理财期限内的所有股票交易日的天数 ( N ) ×7.00%,其中有效累积日为对于理财期限内的所有股票交易日,每日观察三只股票收盘价,如果挂钩的三只股票当日收盘价均处于其期初价格的90%以上,则该日为有效累积日。
提前终止触发事件:对于一篮子股票中所有股票在提前终止日的表现均高于或等于其期初价格的100%。
表一 产品收益说明:
提前终止日 |
若发生提前终止触发事件,产品于提前终止日终止,则产品年化收益率 |
若不符合终止条件 |
2013年7月10日 |
7.00% |
产品继续存续,每日观察标的价格,获得有效累积日收益,等待下一个观察期是否发生提前终止触发事件 |
2013年10月9日 |
7.00% |
产品继续存续,每日观察标的价格,获得有效累积日收益,等待下一个观察期是否发生提前终止触发事件 |
2014年1月14日 |
7.00% |
产品继续存续,每日观察标的价格,获得有效累积日收益,等待下一个观察期是否发生提前终止触发事件 |
2014年4月15日 |
7.00% |
产品年化收益率=理财期限内的有效累积日的天数( n )/ 理财期限内的所有股票交易日的天数 ( N ) ×7.0% |
表二 标的具体表现及未发生提前终止事件:
挂钩股票 |
挂钩股票的期初收盘价(港币) |
第1个提前终止日的收盘价(港币) |
第2个提前终止日的收盘价(港币) |
第3个提前终止日的收盘价(港币) |
第4个提前终止日的收盘价(港币) |
中国移动(0941HK) |
82.95 |
81.1 |
84.15 |
77.55 |
72.45 |
中国平安(2318HK) |
59.20 |
50.2 |
57.8 |
67.70 |
60.90 |
盈富基金(2800HK) |
22.40 |
21.45 |
23.8 |
23.00 |
22.90 |
表三 产品收益详细情况如下:
理财期限内的有效累积日的天数( n ) |
158 |
理财期限内的所有股票交易日的天数 ( N ) |
250 |
实际年化收益率 |
158/250×7.00%=4.42% |
收益计算期间 |
2013年4月12日-2014 年4月15日,共369天 |
客户投资收益 |
产品本金×4.42%×369/365 |
根据广发银行“欢欣股舞”人民币理财计划(2013年第二十五期)产品说明有关约定,本理财产品已于2014 年4月16日成功实现兑付。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广发银行的信赖与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广发银行正在热销的“欢欣股舞”系列理财计划。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