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臻元2017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托”的公告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签署信托合同,于2017年4月10日设立“臻元2017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托”。该信托计划的基础资产为截至2016年12月29日零时已存在但尚未结清的部分信用卡现金分期应收债权,由受托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同时本行接受受托人的委托,将作为该信托的贷款服务机构,继续对该部分已转让债权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