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12月27日在广州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刘家德副董事长主持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7人,代表股份数13,780,472,899(大写:壹佰叁拾柒亿捌仟零肆拾柒万贰仟捌佰玖拾玖)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47%。本行6名董事、5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逐项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杨明生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刘家德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尹矣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赵立军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张涤女士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辛绪武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李燕芳女士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李子民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蔡成维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汤小青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林姣绒女士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陈亚初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王振中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蔡清福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朱宁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陈继友先生为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本行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股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议案十八的表决。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