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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股东大会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6月29日(周五)在广州召开本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8年6月29日(周五)上午9:30

3.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广发大厦5楼大礼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本行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本行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本行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本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本行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 关于本行2017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 关于本行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 关于本行发行1000亿元金融债券(含资本债券)的议案

9. 关于制订本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本行与中国人寿集团2018、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1. 关于本行与国家电网集团2018、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2. 关于本行与中信集团2018、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3. 关于继续修订《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4. 关于选举戴家凯先生为本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报告事项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通报

 

四、会议出席人员

1. 依法持有本行股份并在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大会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代表及本行邀请的监管机构代表。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五、参会确认及会议登记办法

1. 参会确认

股东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的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席会议或由股东有效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单位签收会议回执,于6月20日前传真、邮寄或亲自送达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广发大厦3010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2. 登记方式

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的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的主要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的主要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登记时间:2018年6月29日上午8:30-9:20

4. 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广发大厦5楼大礼堂

 

六、其他事项

1. 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 本行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等,以维护其他股东的利益。

3. 为控制成本,节约资源,请各位股东在6月29日参会当天携带会议材料,现场不再重复发放。

4. 会议联系人

李小姐 020-38322433

张小姐 020-38321161

  真:020-87311722

电子邮箱:bodoffice@cgbchina.com.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广发大厦3010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邮编:510080

 

特此通知。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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