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
“臻鑫2019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签署信托合同等相关交易文件,于2019年5月9日设立“臻鑫2019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根据上述交易文件,该信托计划设立时的基础资产为截至2018年12月3日零时已存在但尚未结清的部分信用卡消费类分期应收债权,由受托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同时本行接受受托人的委托,将作为该信托的贷款服务机构,继续对该部分已转让债权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