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服务收费价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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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服务收费价目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自202341日起对部分服务收费项目进行调整,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4 年第1)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调整部分收费项目的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

1.更新部分信用卡收费项目项下的信用卡品种,具体涉及“信用卡年费”“信用卡工本费”“信用卡调阅或开具证明手续费”“信用卡挂失手续费”“信用卡自选增值服务”。

2.调整电子银行安全认证服务费优惠政策表述,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安全认证工具- Key盾收费由“按26.5元进行优惠”调整为“按成本价收取”,原服务价格标准不变。

3.下调保函/备用信用证”收费标准,将非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开立费用由“按保函金额1‰-5‰/季收取”修改为“按保函金额0.5‰-5‰/季收取”。

二、删除部分收费项目

1.为落实信用卡分期业务“费改息”的要求,将分期业务由“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相关内容不再在服务收费价目表体现,删除“信用卡分期手续费”“信用卡消费延期还款手续费”“信用卡灵活分期手续费(“万应金”手续费)”。

2.删除香港人民币支票业务”“个人POS机具租赁及维护费”“信用卡交易安全卫士服务手续费”“信托产品服务费”“可转换债券及其他证券发行担保手续费”。

调整后价目详见我行官网收费标准,如您有任何疑问,请与我行营业网点联系或致电我行客服热线400-830-8003咨询。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