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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宁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办法

更新数据日期:2014/08/29    信息来源:

     鑫宁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办法
  发行人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
  鑫宁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办法
  重要提示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系根据"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南京银行和上海国际信托开办南京银行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批复》(银监复[2014]第430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4]第132号)批准发行.
  本期证券仅代表特定目的信托受益权的相应份额,不构成发起机构、受托人、主承销商或任何其他机构对投资者的负债,投资者在本期证券下的追索权仅限于信托财产.发起机构除了承担其可能在《信托合同》和《服务合同》项下应当履行的委托人和贷款服务机构的职责以外,不为信贷资产证券化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其他损失承担义务和责任.受托机构以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及其他收益的义务.
  主管部门对本期证券发行的核准,并不表明对本期证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证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
  特别提示
  1.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A-1档、优先A-2档、优先B档和次级档四个品种,其中优先A-1档的发行规模为140,000.00万元,优先A-2档的发行规模为113,000.00万元,优先B档的发行规模为33,500.00万元,次级档的发行规模为46,450.00万元,发行规模共332,950.00万元.本期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1档为固定利率证券,对利率进行招标,招标利率区间为4.6%-5.3%,优先A-2档和优先B档为浮动利率证券(基准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票面年利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上基本利差(截至公开招标前一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3.00%),优先A-2档招标基本利差区间为1.8%-2.5%;优先B档招标基本利差区间为2.7%-3.4%.
  2.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各品种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根据市场招标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证券存续期限内优先A-1档最终票面利率不变,优先A-2档和优先B档最终基本利差固定不变,基准利率将于基准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基准利率调整日为"人民银行"调整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生效日后第三个自然月的对应日(如无对应日,则以最后一日为准).
  3.招标方式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1档采用利率(荷兰式)招标方式、优先A-2档、优先B档均采用单一利差(荷兰式)招标方式.
  4.招投标系统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投标,发行人在招投标系统统一发标,各投标人在系统规定的各自用户终端投标.
  5.投标人投标路径
  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即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其他发行人系统→鑫宁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
  一、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基本要素
  资产支持证券名称:鑫宁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
  发起机构/委托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受托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优先A-1档:140,000.00万元
  优先A-2档:113,000.00万元
  优先B档:33,500.00万元
  次级档:46,450.00万元
  加权平均期限:优先A-1档0.38年;
  优先A-2档0.92年;
  优先B档1.38年;
  次级档1.58年.
  发行利率:优先A-1档资产支持证券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
  优先A-2档和优先B档资产支持证券的票面利率为基准利率+基本利差;
  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无票面利率.
  基准利率:"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第一个计息期的基准利率为公开招标前一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其余计息期的基准利率于基准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
  如一个"计息期间"内存在一个或多个"基准利率调整日",则在该"计息期间"按照分别所适用的"基准利率"分段计算"各级资产支持证券"当期应付利息.
  基准利率调整日:"基准利率调整日"为"人民银行"调整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生效日后第三个自然月的对应日(如无对应日,则以最后一日为准).
  发行方式:本期资产支持证券通过招标发行的发行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招投标方式:优先A-1档(不含发起机构持有部分)将通过招标系统采用利率(荷兰式)招标方式、优先A-2档、优先B档资产支持证券(不含发起机构持有部分)将通过招标系统采用单一利差(荷兰式)招标方式,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不含发起机构持有部分)采用数量招标方式.
  招标额:优先A-1档招标额为133,000.00万元
  优先A-2档招标额为107,350.00万元
  优先B档招标额为31,825.00万元
  次级档招标额为44,127.00万元
  承销方式:承销团承销.
  发行对象: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招标日:2014年9月5日.
  分销日:2014年9月9日.
  起息日:2014年9月10日.
  缴款日:2014年9月9日.
  信托设立日:2014年9月10日.
  本息兑付日:即支付日,证券存续期间内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第26日(特别地,第一个支付日应为2014年10月26日),但如果该日不是工作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息兑付方式:优先A-1档、优先A-2档、优先B档资产支持证券采用过手摊还型支付方式,按本息兑付日还本付息.证券利息和本金的支付顺序详见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说明书中相关约定.
  信用评级:中诚信分别授予本期资产支持证券项下优先A-1档、优先A-2档、优先B档资产支持证券的预定评级为AAA、AAA、AA;
  中债资信分别授予本期资产支持证券项下优先A-1档、优先A-2档、优先B档资产支持证券的预定评级为AAA、AAA、AA-;
  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均未予评级.
  流通交易场所:本期优先A-1档、优先A-2档、优先B档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交易.
  登记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结算公司).
  二、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公告文件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日为2014年8月29日,发行人于公告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国货币网发布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说明书、发行办法、评级报告等文件.
  发行人于2014年8月29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国货币网发布招标书、应急投标书等文件.
  中国债券信息网网址:www.chinabond.com.cn
  中国货币网网址:www.chinamoney.com.cn
  三、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招投标流程
  (一)招投标系统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投标,发行人在招标系统统一发标,各投标人在系统规定的各自用户终端投标.
  (二)招投标方式
  本期优先A-1档(不含发起机构持有部分)将采用利率(荷兰式)招标方式、优先A-2档、优先B档资产支持证券(不含发起机构持有部分)将采用的单一利差(荷兰式)招标方式,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不含发起机构持有部分)采用数量招标方式.
  (三)投标人投标路径
  投标人投标路径为: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即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其他发行人系统→鑫宁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
  (四)招标系统参数设置
  发行人在招标日前在招标系统中完成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相关参数的设置工作.
  (五)招投标时间
  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4年9月5日上午10:00-11:00时进行投标.
  (六)标书和标位
  1、招标书的要素包括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数量、基本投标单位、利率步长、招标利率区间及相应投标限额、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期限等.
  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书的规定进行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可在招标利率区间内任一标位进行投标.
  (七)应急投标
  如在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系统通讯中断或设备故障的情况,投标人应填制《鑫宁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应急投标书》,加盖单位印章并填写密押后,在第五款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传送至发行现场,并在招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说明系统通讯中断或设备故障具体情况的应急投标原因说明书送达技术支持部门.联系电话:010-66061801、66061802、66061803、66061804,传真电话:010-66061805、66061821、66061822、66061823.
  (八)中标原则
  1、本期资产支持证券中标额的尾数分配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规定的临界量方式.
  2、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将按招标系统显示的"缴款通知书"来确定投标人的中标额及应缴款情况.
  四、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缴款及交易流通
  (一)2014年9月9日为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分销期.在分销期内为承销团成员办理相关手续.
  (二)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缴款日为2014年9月9日.中标的投标人最晚应于2014年9月9日下午14:00前,将按招标当日发行系统显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中标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216200100100396017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309290000107
  汇款用途:鑫宁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认购款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指定的划款路径,于缴款日将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募集款项足额划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如中标的投标人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投标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三)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流通.
  五、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兑付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日为信托期限内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的第26日(如果该日不是"工作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第一个本息兑付日为2014年10月26日.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按照中央结算公司的规定,由中央结算公司代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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