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收益率 |
---|---|---|
泰达宏利创 | 001418 | 2.66% |
光大保德信 | 005444 | 2.48% |
泰达宏利创 | 002273 | 1.76% |
华泰紫金信 | 011694 | 1.70% |
华泰紫金信 | 011695 | 1.69% |
关于收到仲裁裁决的公告
更新数据日期:2020/04/02 信息来源: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名称
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4952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诉讼当事人
原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具体事项
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被申请人发行的“17华业资本CP001”(债券代码:041762038,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向申请人按期兑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根据《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仲裁的约定,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11月受理。本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还本付息,支付逾期违约金及与本案相关的其他费用。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2020年3月27日)起生效。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