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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信 011695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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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20年第二号)

更新数据日期:2020/04/02    信息来源:

     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5月29日证监许可【2019】950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
  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
  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
  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
  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
  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退市风险、投资人申购
  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
  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风险、
  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参与
  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
  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时,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
  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
  性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存在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与资产支持
  证券相关的风险、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需承受投资股指期货带来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
  更为剧烈。并且由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不适当的估值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
  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
  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
  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
  平仓,可能给投资人带来损失。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
  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中证全指通信设备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
  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
  成功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
  出,T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T+1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1日交收成
  功后,T+2日可卖出和赎回。因此,为投资人办理申购业务的申购赎回代理券
  商若发生交收违约,将导致投资人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
  额,投资人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3月31日发布的《国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ETF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的公告》进行更新,上述修订内容自2020年4月1日起生效。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成立时间:1998年3月5日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15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1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
  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
  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
  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
  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纳斯达克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国泰金鑫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深证TMT50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
  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
  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
  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
  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
  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
  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
  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安增益定期
  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QDII)、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江源优
  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恒生港股通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国泰聚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多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聚
  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策略
  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
  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鑫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鑫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金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国泰消费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润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惠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农惠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民福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结构
  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中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CES半导体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500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
  册而来)、国泰瑞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计算
  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
  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由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变更而来)、国泰兴富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裕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通
  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丰鑫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盛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惠信三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
  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
  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
  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
  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2年1月至1992年10月
  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1992年11月至1998年2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
  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1998年3月至2015年10月在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1998年3月至1999年10月任总经理,1999年
  10月至2015年8月任董事长。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任纪委书记,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任监事长。2016年8月至11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华文传媒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任监事长、纪委书记。2016年11月起调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方志斌,董事,硕士研究生。2005年7月至2008年7月,任职宝钢国际经
  营财务部。2008年7月至2010年2月,任职金茂集团财务总部。2010年3月至
  今,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长期股权投资部助理业务经理、业
  务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处长。2014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建投华
  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2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年7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先后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
  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
  责人,战略发展部处长,现任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
  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年在BANK OF ITALY负
  责经济研究;1995年在UNIVERSITY OF BOLOGNA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
  年在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任金融
  分析师;1999-2004年在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任股票保险研
  究员;2004-2005年任URWICK CAPITAL LLP合伙人;2005-2006年在CREDIT
  SUISSE任副总裁;2006-2008年在EURIZONCAPITAL SGR SpA历任研究员/基
  金经理。2009-2013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权益部总监。
  2013-2019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总经理。2019年4月起任
  Investments &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Implementation &
  Institutional Relations主管。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
  保险师(Chartered Insurer)。1989年至1994年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
  部助理经理;1994年至1996年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
  年至1998年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年至2017年
  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至今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至2017年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
  司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中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任忠利集团
  大中华区股东代表。201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丁琪,董事,硕士,高级政工师。1994年7月至1995年8月,在西北电力
  集团物资总公司任财务科职员。1995年8月至2000年5月,在西北电力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干事。2000年6月至2005年8月,在国电西北公司财务部
  任成本电价处干事、资金运营处副处长。2005年8月至2012年10月,在中国
  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任总经理、
  党组副书记。2014年11月至今,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党组成
  员、党委委员。2019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23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年7月至2004年
  12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
  2004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
  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2011年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
  经理助理,2012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起任公司
  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
  系、法学院执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
  长、院长,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
  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
  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2013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
  上市)独立董事,2015年5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0年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在工商银行工作,
  历任河北沧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
  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
  委书记;2004年起任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起任工商银
  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2014
  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75年7月至1991年6月,
  在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
  任副处长、处长。1991年6月至1993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
  代表。1993年9月至1994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1994
  年7月至1999年3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
  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1999年3月至2010年1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2010年4月至2012年3
  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
  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群,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86年6月至1999年1月在
  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会计教研室工作,历任讲师、副研究员、副主任、主任。
  1991年起兼任中国财政研究院研究生部(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硕士生
  导师。1999年1月至2003年6月在沪江德勤北京分所工作,历任技术部/企业风
  险管理部高级经理、总监,管理咨询部总监。2003年6月至2005年11月,在
  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6年7
  月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副会长,2016年8月至2018年1月任中国上
  市公司协会军工委员会顾问。2005年11月至2016年7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审计部副主任、资产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2012
  年3月至2016年7月,担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03年
  1月至2016年11月,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投资的境内外多个公
  司担任董事、监事。2017年5月起兼任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年8月至2006年6
  月工作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曾任支行副行长、部门副总经理。2006年7
  月至2012年8月工作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2007年4月至2008
  年2月任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任建
  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9月起先后任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
  席。
  Yezdi Phiroze Chinoy,监事,大学本科。1995年12月至2000年5月在Jardine
  Fleming India任公司秘书及法务。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在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任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2003年3月至2008年1月
  任JP Morgan Chase India合规部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08年8月任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法律及合规部主管。2008年8月至2014
  年3月任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
  2014年3月17日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首席执行官。2016年12
  月1日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执行董事。2014年12月起任公司
  监事。
  刘锡忠,监事,研究生。1989年2月至199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
  核监察局主任科员。1995年6月至2005年6月,在华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7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纪检监察室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主任、资金管理部
  主任、河北业务部主任,现任风险管理部主任。2017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2001年9月加盟国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4月至2018年3月任
  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5月至2018年3月
  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3月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9年7月起任国泰民安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2019年4月起任投资总监(FOF)。2015年8月起
  任公司职工监事。
  吴洪涛,监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7月至
  2008年1月,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经理。2008年2月加入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工程师、运营管理部总监助理、运营管理部
  副总监,现任运营管理部总监。2019年5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2008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上海分所助理经理。2012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审计
  部总监助理、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任审计部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监。2017年3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辉,大学本科,19年金融从业经历。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任职于上
  海远洋运输公司,2000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3年1月至2005年7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2007
  年7月任职于AIG集团,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任职于星展银行。2010年4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任公
  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封雪梅,硕士研究生,21年金融从业经历。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任职
  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2001年5月至2006年2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高级产品经理;2006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职于信达澳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年1
  月至2018年7月任职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8年7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国华,博士研究生,25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
  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
  任产品规划部总监、公司首席产品官、公司首席风险官,2019年3月起担任公
  司督察长。
  倪蓥,硕士研究生,18年金融从业经历。曾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2001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信
  息技术部兼运营管理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信
  息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艾小军,硕士,18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01年5月至2006年9月在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量化分析师;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在汇丰晋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应用分析师;2007年9月至2007年10月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任量化分析师;2007年10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分析
  师、高级产品经理和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1月起任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国泰
  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4月起兼任国泰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4月起兼任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7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任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兼任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基金经理,2017年5月起兼任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的基金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7
  月任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至
  2019年5月任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5月起兼任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
  至2019年7月任国泰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8
  月至2019年4月任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国泰量化策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策略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的基金经理,2019年4月至2019年
  11月任国泰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基金经理,2019年5月至2019年11月任国泰中
  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变更注册而来)的基金经理,2019年5月起兼任国泰CES半导体行业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7月起兼任上证5年期国债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和国泰中证计算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8
  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9月起兼任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7月起任投资总监(量化)、金融工程总监。
  (2)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至今一直由艾小军担任基金经理,无基金经理变更事
  宜。
  5、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
  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
  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
  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
  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执行委员:
  张玮:总经理助理
  委员:
  邓时锋:FOF投资总监
  吴向军:海外投资总监、国际业务部总监
  胡松:养老金投资总监、养老金及专户投资(事业)部总监
  6、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8人,平均年龄33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
  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
  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
  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9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1006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六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8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
  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
  评。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信息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
  构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魏佳亮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类别、运作方式和存续期限
  1、基金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的存续期限:不定期
  第六部分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第七部分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
  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
  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和转融
  通证券出借。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因法律法规
  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第八部分 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
  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因特殊
  情况(如成份股长期停牌、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发生变
  化、成份股公司行为、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标的指数
  构成及权重进行同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
  误差。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
  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
  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
  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我国财政、货币政策动向,预测未
  来利率变动走势,基于本基金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投资于政府债券、央行票据和金
  融债等固定收益类品种,以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并降低组合跟踪误差。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
  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
  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
  应的投资决策。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管理
  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
  5、融资与转融通证券出借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时,将通过对市场环境、利率水平、
  基金规模以及基金申购赎回情况等因素的研究和判断,决定融资规模与转融通证
  券出借业务的规模。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融资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收益
  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谨慎进行投资,提高基金的投资收益。
  第九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全指通信设备指数收益
  率。
  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变更或停止中证全指通信设备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
  者中证全指通信设备指数被其他指数所替代,或者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
  导致中证全指通信设备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或者证券市场有其
  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于投资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依据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的原则,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变更本
  基金的标的指数并相应地变更业绩比较基准,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
  第十部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中证全指通信设备指数,
  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第十一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0、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就每个计费季度而言,该季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万元;该季度日均基金资产
  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无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计费
  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度前10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对上述计提标准和计提方式进行合理
  变更,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二部分 对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
  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20年1月17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
  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中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的截止日期等相关内容;
  2、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的相关内容;
  3、更新了“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的相关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
  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网站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
  

400-830-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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