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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更新数据日期:2018/08/18    信息来源:

     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6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64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6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混合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7月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成员情况
  
   ■
  
   2、监事会成员
  
   ■
  
   3、经理层成员
  
   ■
  
   4、基金经理
  
   ■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成立时间:1994年1月21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51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621,087,664元
  
   存续期间:长期
  
   联系人:崔瑞娟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广发证券成立于1991年,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先后于2010年和2015年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00776.SZ,1776.HK)。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证券营业部264家,分布于中国大陆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广发证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多项主要经营指标从1994年起连续多年位居十大券商行列。截至2017年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3,569.0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48.54亿元,2017年营业收入为215.76亿元,营业利润为115.8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95亿元。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在国内证券行业持续领先,总市值居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前列。
  
   2、主要人员情况
  
   刘洋先生现任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美国道富银行。刘洋先生于2000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并于2003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广发证券托管部员工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主要人员均具备多年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业经历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验,从业经验丰富,熟悉基金托管工作。资产托管部员工学历均在本科以上,专业背景涵盖了金融、法律、会计、统计、计算机等领域,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的专业团队。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证券于2014年5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广发证券严格履行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基金托管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底,广发证券已托管16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睿智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风险管理原则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开展基金托管业务遵循以下风险管理原则:
  
   1、合规性原则。保持风险管理政策与监管部门要求相一致,并把监管规定作为业务开展和风险管理应遵从的最基本要求。
  
   2、全面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应涵盖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类型,应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风险控制应落实到业务涉及的所有岗位、所有环节,包含事前风险控制、事中风险监控、事后风险报告和处理。
  
   3、制衡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各级业务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建立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独立性原则。公司的风险控制相关部门,包括合规与法律事务部、风险管理部、稽核部等,均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各自从独立的风险控制角度出发,对资产托管业务的风险进行管理。
  
   5、持续性原则。公司对资产托管业务开展持续的风险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风控措施和风控手段,并通过顺畅的风险报告和传导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风险事项,确保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贯彻实施。
  
   广发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包括《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广发证券公募基金投资监督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资金清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托管金融产品账户业务操作指引》、《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基金估值与会计核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应急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信息保密与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维护管理规定》等,囊括了基金托管业务的账户管理、估值核算、资金清算、投资监督、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业务系统管理、保密和档案管理、应急处理、从业人员管理等全部业务环节。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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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其他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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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金的名称
  
   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积极灵活的资产配置,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全球信息平台、外部研究平台、行业信息平台以及自身的研究平台等信息资源,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进行研究,开展战略资产配置,之后通过战术资产配置再平衡基金资产组合,实现组合内各类别资产的优化配置,并对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采用价值理念与成长理念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行业进行筛选。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基金依据约定的投资范围,基于对上市公司的品质评估分析、风险因素分析和估值分析,筛选出基本面良好的股票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① 品质评估分析
  
   品质评估分析是本基金管理人基于企业的全面评估,对企业价值进行的有效分析和判断。上市公司品质评估分析包括财务品质评估和经营品质评估。
  
   ② 风险因素分析
  
   风险因素分析是对个股的风险暴露程度进行多因素分析,该分析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一个是利用个股本身特有的信息进行分析,包括竞争引致的主营业务衰退风险、管理风险、关联交易、投资项目风险、股权变动、收购兼并等。另一个是利用统计模型对风险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
  
   ③ 估值分析
  
   个股的估值是利用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的方法,寻找估值合理和价值低估的个股进行投资。这里我们主要利用股利折现模型、现金流折现模型、剩余收入折现模型、P/E模型、EV/EBIT模型、Franchise P/E模型等估值模型针对不同类型的产业和个股进行估值分析,另外在估值的过程中同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对股票估值的影响,排除通胀的影响因素。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资产的投资过程中,将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政策分析、经济周期分析、市场短期和中长期利率分析、供求变化等多种因素分析来配置债券品种,在兼顾收益的同时,有效控制基金资产的整体风险。在个券的选择上,本基金将综合运用估值策略、久期管理策略、利率预期策略等多种方法,结合债券的流动性、信用风险分析等多种因素,对个券进行积极的管理。
  
   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发行人财务状况、个券增信措施等因素,以及对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影响,在充分考虑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4、其他类型资产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适当参与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等金融工具的投资。
  
   (1)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是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有利于实现资产保值和锁定收益的前提下进行的。
  
   本基金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股票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期权定价模型,评估权证的合理投资价值,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投资;
  
   本基金将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杠杆交易策略等,利用权证进行对冲和套利等。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本基金资产管理的需要运用个券选择策略、交易策略等进行投资。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发放机构、担保情况、资产池信用状况、违约率、历史违约记录和损失比例、证券信用风险等级、利差补偿程度等方面的分析,形成对资产证券的风险和收益进行综合评估,同时依据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模型,确定合适的投资对象。在资产支持证券的管理上,本基金通过建立违约波动模型、测评可能的违约损失概率,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跟踪和测评,从而形成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比较基准或其权重构成。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3、其他资产的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1、长信睿进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长信睿进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长信睿进混合A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2、长信睿进混合C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图示日期为2015年7月6日至2018年3月31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8%。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场内外申购费率相同):
  
   ■
  
   注:M为申购金额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场内外赎回费率相同):
  
   ■
  
   注:Y为持有期限
  
   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的转换费
  
   本公司已开通了长信睿进混合基金与长信利息收益货币基金A、B级份额(A级代码:519999;B级代码:519998)、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基金(前端代码:519997)、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基金(前端代码:519995)、长信增利动态混合基金(前端代码:519993)、长信利丰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519989)、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基金、长信双利混合基金、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519983)、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基金、长信改革红利混合基金、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基金、长信新利混合基金、长信利富债券基金、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519965)、长信利盈混合基金、长信利广混合基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519985)、长信多利混合基金、长信利保债券基金之间、长信利泰混合基金、长信先锐债券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基金、长信电子量化混合基金、长信创新驱动股票基金、长信利信混合基金、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基金、长信先优债券基金、长信中证500指数基金、长信乐信混合基金、长信低碳环保量化股票基金和长信消费精选股票基金的双向转换,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公告。
  
   本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披露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转换转出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自2017年7月4日起,暂停长信上证港股通指数型发起式基金的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9]32号《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从2010年4月23日起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具体规则如下:
  
   1、投资者进行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非货币基金之间转换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2)货币基金转至非货币基金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没有赎回费)
  
   (3)非货币基金转至货币基金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货币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补差费为零)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信息;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信息;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的内容,更新了销售机构的信息;
  
   4、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的转换信息;
  
   5、在“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根据基金定期报告更新了相应内容;
  
   6、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十三、基金资产估值”部分,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的公告》,调整相关内容;
  
   7、在“二、释义”、“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九、基金的投资”、“十三、基金资产估值”、“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十八、风险揭示”、“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等部分,更新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8、在“二十三、其它应披露的事项”部分,披露了本次更新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事项。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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