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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开立信用证

業務名稱
授信開立信用證


業務說明
指我行作為開證行按照客戶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開出信用證,保證其在受益人相符交單後向受益人即期付款或承擔遠期付款責任的貿易融資授信業務。信用證是開證行對受益人的有條件支付承諾,開證行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


業務特點
1.擴大貿易機會。在進出口業務中引入銀行信用,帮助進口商獲得有利交易條件從而順利拓展業務。
2.減少資金占壓。加快進口商資金周轉,從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資金使用效益。
3.授信方式靈活。對於無法達到我行信用授信條件或能提供符合條件的擔保的開證申請人,可以設立由我行控制貨權的信用證額度。


適用客戶
流動資金較緊張的進口商,希望以部份或全部免交開證保證金形式對外進口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