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营和第三方代理渠道黄金积存服务收费模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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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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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自营和第三方代理渠道黄金积存服务收费模式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黄金积存服务拟在原“按交易金额收费”模式(见我行官网《关于新增黄金积存收费项目的公告》https://www.cgbchina.com.cn/Info/27650345)基础上新增“按交易克重收费”模式。各渠道具体适用的收费模式,以渠道页面展示的交易规则为准。现将调整后的服务项目和服务价格公示如下: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价格

适用对象

优惠政策

备注

调整内容

黄金积存服务

客户通过我行自营渠道或第三方代理渠道办理我行黄金积存业务,我行为其提供买入、卖出、委托挂单、定投、非交易过户等服务。

1.按交易金额收费:交易手续费=交易克重*实时金价*手续费率。买入手续费率和卖出手续费率均不高于0.4%,两者之和不高于0.6%。

2.按交易克重收费:交易手续费=交易克重*每克手续费。买入手续费和卖出手续费不高于4元/克,合计不高于6元/克。

个人客户、对公客户

 

1.非交易过户转出视同卖出交易,转入视同买入交易。

2.客户兑换实物黄金需补齐差价,差价因实物黄金产品类型而异,我行不再收取其他兑换手续费。

3.各渠道具体适用的收费模式,以渠道页面展示的交易规则为准。

 

新增“按交易克重收费”模式。

 

本次所新增收费模式公示期为: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2月23日,原收费模式公告生效日不变。

为在收费前充分征询消费者意见,如您有任何疑问,请与我行营业网点联系或致电我行客服热线400-830-8003或95508咨询,相关项目自公告期结束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